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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职称评定所需论文规定

发表日期:2009年11月14日  本页面已被访问 2356 次

 

四川省教师专业技术职称评定和晋升所需论文的新规定 

四川省人事厅,省教育厅最近联合行文对教师评定和晋升专业技术职称需要发表的论文做出了相应的新规定.<通知>对中小学教师评定和晋升中、高级技术职务的任职资各推荐条件,在思想政治、任职年限、学历和计算机应用能力等方面教作了具体的规定。尤其是对教师评定和晋升中、高级技术职称所需发表的论文,在《通知》中提出了新的要求。

对教师发表论文的要求主要是体现在:一是对各级各类教师的总体要求是必须教育效果好,所教班的班风好、学风好,积极参加课程改革,具有一定的教育教学研究能力,能够独立撰写本专业、本学科的教学论文。二是撰写的论文须在国家公开发的刊物(即有:CN刊号、ISSN刊号的期刊)上发表。三是对申报小学高级、中学一级或中学高级教师职务的教科所(室)和电教馆(站)的教师所撰写的论文,对本专业、本学科应具有一定的指导意义和较高的学术水平。

晋升职务

单位类别

篇数

字数要求

小学高级教师职务

镇(乡)学校

县城学校

市级示范学样

1

1

1

不少于1500

不少于1500

不少于1500

中学一级教师职务

镇(乡)学校

县城中学

省级示范中学

国家级示范高中

教科所(室)、电教馆(站)

1

1

1

1

不少于1500

不少于1500

不少于2000

不少于2000

不少于2500 

中学高级教师职务

镇(乡)中学

县城中学

省级示范中学

国家级示范高中

教科所(室)、电教馆(站)

2

2

2

2

3

不少于2000

不少于2000

不少于2000

不少于2000

不少于2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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